欢迎进入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

当前位置:首页 > 全市统筹分配房源 > 申请流程

全市统筹分配人才住房申请流程


流程说明:


1.用人单位在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,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证明材料。住建部门审核单位信息和所属区划。
2.单位登录系统,录入本单位申请人名单。
3.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、上传证明材料。
4.每季度的最后一天为当前季度批次的申请截止日。申请人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、缴纳社保时间,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为本季度的最后一天。用人单位须在申请截止日前,登录系统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并在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公示情况说明(系统提供模板下载)。用人单位未在申请截止日前完成初审,并提交公示材料的,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将不能入围资格审核及评分排序阶段,视为放弃申请资格。
5. 申请截止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系统自动对在此之前通过单位初审、公示并提交的申请进行汇总,生成申请人名单。人社部门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,启动审核和评分排序工作,对人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,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。审核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6.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申请人,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。申请人应密切关注系统的“个人中心”中本人信息的审核进度,在补正截止日前补正相关材料,逾期不补正的,视为放弃申请资格。收到补正材料后,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。
7.评分排序名单报送至住建部门,进行家庭房产情况筛查,根据筛查结果和房源数量确定入围排序名单并公示。
8.住建部门发布选房公告,组织选房。

流程图:


section-tit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