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调整市级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
配售时间的公告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青建发〔2023〕14号)和《关于调整产权型人才住房分配程序的通知》(青建房字〔2024〕13号)规定,结合业务实际,自2024年5月1日起,调整我市市级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配售时间,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公告如下:
一、房源发布时间
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月1日将当月可售房源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信息系统”)进行发布,房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
二、日常办理时间
每月1日00:00-7日18:00,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信息系统报名登记,报名截止后,系统自动对此前通过单位初审、公示(单位公示不少于2日,自行存档备查)并提交的申请进行汇总,生成申请人名单。
每月8-22日,市、区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,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、退回补正、评分排序。
每月23日至当月最后一日,市、区(市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进行房产核查,确定最终选房排序名单并公示(公示期2日)。公示结束后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信息系统发布选房通知并组织选房。
三、其他
以上时间安排适逢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实施(具体顺延时间将在申报系统中提示)。已报名2024年第2季度全市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批次的申请人,统一划入2024年5月常态化配售批次,无需重复报名。人才资格准入条件、审核评分规则及排序选房方式等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。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4月28日